犯罪紀錄影集《未解之謎》(Unsolved Mysteries) 與前身 1987 年影集《懸案未決》,多年來一直在揭露全世界懸而未決的疑案與謎團。當然,有時在它不到一小時的放映時間裡,許多案情中的謎點無法被一一列舉;有時這個紀錄片影集本身有自己堅信的案情方向,導致在影集中刻意忽略了某些線索,導引觀眾產生某種既定概念。但在這一次的《奧斯陸死亡事件》(A Death in Oslo) 中,《未解之謎》沒有誤導觀眾,它只有一個小問題:某些線索被忽略了,讓觀眾錯過了一個更加毛骨悚然的機會。
1995 年 5 月 31 日,一位年輕女子入住挪威的奧斯陸廣場飯店 (Oslo Plaza Hotel),但她在入住 2805 房之前沒有提供櫃台信用卡。而這位無名女子在入住登記表寫下的名字是「珍妮佛費兒蓋特」(Jennifer Fairgate),但是在表上兩個需要簽名的部份,她卻簽了「珍妮佛弗蓋特」(Jennifer Fergate)。很明顯櫃台沒有當場發現異狀,而當三天後的 6 月 3 日,保全敲了 2805 房的門,要請珍妮佛提供付費資訊。
這時房中傳出一陣巨大的騷音——不確定是不是槍聲,而保全做了一件讓案情更加難解的舉動:他沒有立刻用對講機通報保全隊長,而是離開了 2805 號房門口,親自去報告保全隊長。15 分鐘後他們回來了,打開 2805 號房門時,發現了手上有槍、眉心中彈的珍妮佛。挪威警方最終調查,珍妮佛有「99.9%」的可能是持槍自殺,而在 1996 年下葬了可能根本不叫珍妮佛的珍妮佛,此案就此了結。但 2805 號房除了一條生命在此逝去,還有更多可疑之處:
珍妮佛身上沒有駕照或護照等身份證件;她身上與衣櫃裡的衣服全都被撕掉標籤;她的包包與行李箱裡,沒有化妝品、鑰匙、皮夾等等可能間接判斷她身份的物品,而只有一罐快要用完的男性古龍 (why?),與 34 發子彈。這個在入住登記表上紀錄的資訊全是假造的女子,成了一縷無名幽魂。而她為何一無所有地到這間飯店自殺?她的手指上甚至沒有開槍後殘留的火藥、朝頭部開槍後手卻還能穩穩地拿住槍?而且爆頭之後應該大幅潑灑的鮮血,也沒有噴到手上。這一切都讓警方宣稱的「自殺論」看來牽強,而他殺看來會是比較接近的可能。至此,這起神秘死亡事件,又衍生了第二個可能理論:珍妮佛是被情治人員殺害的。
你可以在網飛影集《未解之謎》第二季第二集的《奧斯陸死亡事件》裡,看到節目介紹自殺論與「間諜他殺論」兩種可能——他殺的推論會扯到情治人員,是因為間諜潛伏執行任務時,確實會將身上所有能辨識出身份的特徵通通移除。而根據飯店櫃台表示,珍妮佛看起來像是來自東德。像是挪威情報局長 Ola Kaldager 就表示,從這些跡象看來,他相信珍妮佛就是一位情報人員。事實上,《未解之謎》也跳過了一個更有意思的證據:珍妮佛手中的槍。
這把槍事實上並不是標準制式的白朗寧手槍,根據記者華格納(他是最關注這整起事件的記者,在《未解之謎》裡是擔任解說的角色)調查,一位武器專家表示,這把手槍上的幾個特徵顯示,它是在 60~70 年代製造於匈牙利的手槍,而這種形式的槍枝通常是軍隊制式配備。這代表不是一般人能夠取得像這樣的槍,也代表,不管珍妮佛是不是情治或軍隊人員,她也都與情治單位或軍隊有很密切的關係,這把槍才會在她手上。更重要的是,這把殺死珍妮佛的槍、珍妮佛死後握在手中的槍,槍上沒有任何珍妮佛的指紋,事實上,沒有任何人的指紋。而如果珍妮佛真的是自殺,那又是誰清理了槍?這把槍沒有隨著珍妮佛下葬而一起銷毀,因此成了很重要的證據。
《未解之謎》強烈暗示珍妮佛死因的方向是他殺,不像挪威警方說的,珍妮佛是在保全敲門時才開槍自殺,影集認為她應該是被房間裡的另一個人槍殺。但是儘管如此,這部影集跳過了一個證明珍妮佛是遭到他殺的重要證據。
事實上在珍妮佛於 6 月 3 日晚上 7 點多死後,法醫解剖發現,她的胃部有死前 24 小時吃下的食物——6 月 2 日晚上 8 點,珍妮佛點了油煎香腸與馬鈴薯沙拉的客房服務,門房印象深刻,因為她給了超豪氣的 50 挪威克朗小費。案發後鑑識小組在現場,發現了吃了一半的晚餐。問題是,如果珍妮佛真是自殺,也就是她確實活到了 3 日晚上 7 點前一秒鐘,那麼這些胃中的食物應該早就在 24 小時候消化殆盡,不會還留在胃裡。這個疑點一方面否定了自殺論,一方面也顯示,在 2 日晚上 8 點後的 24 小時內,珍妮佛很可能在前幾個小時就遇害了。
那問題就變成:當保全敲門時,是誰開了槍?是兇手嗎?因為保全敲門後就離開了 15 分鐘,兇手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悠哉離開,那麼,另一個問題又產生了:兇手為什麼要在珍妮佛已死後還要再開槍呢?
這是《未解之謎》沒有提到的第二個關鍵證據:2805 房內顯示有人開了兩槍,一槍開在珍妮佛頭上、一槍開在床上。自殺論的解釋是,珍妮佛在自殺前,先對著床上枕頭「試射」了一槍,她可能很早就進行測試,然後沒人聽到,等到保全敲門時她才自殺;又或者另一個可能是,保全敲門時聽到的槍聲,是珍妮佛第一次開槍試射,而等到保全離開後,珍妮佛才又自殺。
而他殺論的解釋是,另一個殺手在 2 日晚上,當珍妮佛用過餐後不久,就槍殺了她(導致她胃部有未消化的食物)。然後殺手繼續待在房間裡,可能是為了滅跡(比如毀掉身上沾血的衣物、與剪掉珍妮佛衣服上的標籤、清理她的個人物品等等),而後當門房來敲門時,殺手開了第二槍,也許是為了警告、或甚至也許是為了製造珍妮佛自殺的假象,最後當保全離開後,殺手再從容離開。
在《未解之謎》裡,挪威警方看起來似乎一無是處,他們似乎找到了一些關鍵證據,但沒有做出任何有建設性的舉動。當然,警方的「99.9%自殺」這種言論,在這些證據面前顯得諷刺,不過相反的,警方在現場採集到的證據至少保留了下來,提供給各位福爾摩斯與金田一耕助可以好好推敲。其中一個詭異的證據,就是在珍妮佛的 2805 房裡,找到的 2816 號房報紙——飯店會在給客人的報紙上寫上房號以供識別。
報紙怎麼會換房間?是 2816 房房客曾經到過 2805 房嗎?或是珍妮佛擅自將 2816 房的報紙拿走呢?這引起了華格納的注意,但是飯店並沒有保留 1995 年以前的房客名單,讓這條可能線索被迫中斷。但有趣的是,華格納卻找到了 2818 房的房客,他在珍妮佛死後 6 天,曾經向警方報案,說他曾經看到,珍妮佛房外有一對奇怪的男女出現。但華格納最重要的發現,也許是他找到了曾經在珍妮佛死前,短暫住過她對門房間的房客,在華格納的報告裡,這個人被標示為「F 先生」。
華格納真的盡顯記者本色,他甚至追查到 F 先生在比利時的住家,而在當面與 F 先生對質時(華格納現在還能活著真的是……),F 先生表示,他在 3 日早上被告知,他所住的旅館 28 樓發生了一起命案。
我們再重複一遍:珍妮佛是在 6 月 3 日晚間 7 點 50 分被發現死亡。問題來了,為什麼 F 先生卻說自己,是在珍妮佛「應該還沒死去」的早上被通知命案的?這會不會是 F 先生露出的馬腳?他會不會早就知道,珍妮佛已經在 3 日早上……或像上述晚餐食物的推論,是在 2 日深夜被殺害了?而在被對質的過程中,不小心忘記警方是在晚上才發現屍體的? F 先生會不會只是單純記憶錯亂?有可能,如果把晚上 7 點記成晚上 11 點,這還說得過去(當時案發已經十數年),但是把晚上發生的事,記成早上發生,這似乎不是單純記憶錯亂可以解釋。
你可以發現,這一集《未解之謎》之《奧斯陸死亡事件》雖然已經夠毛骨悚然的了,但是上述這些華格納追查的過程與推論,似乎更能接近案情的核心,如果《奧斯陸死亡事件》能夠更深入一點,也許……2816 號房客會出面解釋?或是認識 F 先生的人,會透露更多蛛絲馬跡?總而言之,這起 1995 年的神秘事件,仍然是謎,我們不知道誰殺了珍妮佛,而珍妮佛到底是誰,我們甚至一點線索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