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底最壯觀的好萊塢盛事,並不是任何一部好萊塢電影,而是隨著 Disney+ 開台而加溫的串流大戰。現今的串流巨人網飛 Netflix、急起直追的 Amazon Prime Video、歷史悠久的華納媒體與它的 HBO Max、還要加上老鼠之家的 Disney+,四家各有春秋的新媒體平台搶題材、搶智慧財產 (Intellectual Property, IP)、當然還要搶人。
別忘了,科技界也要插一腳,蘋果也要參戰,不過他們已經先在 J.J. 亞伯拉罕 (J.J.Abrams) 身上學了一課:錢多不代表好辦事。
極具「錢」力的 Apple TV+
如果以這幾年的科技產業發展來說,垂直整合也許是生意成功的關鍵之一。從企業端到使用者端,誰能掌握越多這條供需鏈上的環節,誰就能得到越多的獲利。對蘋果來說,他們生產裝置、他們營運 App 生態圈,從蘋果到全球將近 10 億活躍 iPhone 用戶,眼前的這段路程,遙遠又接近。
從這個角度,蘋果要推出的 Apple TV+,似乎有非常大的贏面:用戶可以在 iPhone 、iPad 、Apple tv 上無縫觀賞 Apple TV+。
別忘了,蘋果還是當今手握現金滿滿的科技公司,在這場串流大戰的搶作品搶題目搶人才的近身交戰中,蘋果有著龐大的經濟基礎作為後盾。蘋果掏錢的氣魄驚人,不是好萊塢電影公司可以輕忽的對手,看看蘋果是如何拉攏 J.J. 亞伯拉罕就瞭解了。
亞伯拉罕,當今好萊塢最有實力的電影大亨。他與他的製片公司「壞機器人」(Bad Robot),已經製作過好萊塢幾部最重量級的系列電影。他的目光獨到,而且控制時程與進度的成績精準地令人咋舌。如果能夠請到他為串流平台製作戲劇,那麼效果一定驚人。
我們舉個小例子:2018 年 2 月的美式足球超級盃廣告時段,電影《科洛弗悖論》(The Cloverfield Paradox) 推出首支預告,而就在預告推出後,電影隨即閃電上架網飛,立刻成為當天最重磅的娛樂消息。姑且不論《科洛弗悖論》的品質不盡人意,但是這種操作手法卻收到了最好的廣告效益──「出其不意」就是亞伯拉罕的招牌風格。
HBO Max or Apple TV+,如果你是大導亞伯拉罕,你的選擇?
據報導,華納媒體已經與亞伯拉罕簽下了五年合約,這份合約開出了 2 億 5 千萬美金的可觀天價,請亞伯拉罕與壞機器人公司為華納製作作品──代表未來五年我們會在 HBO Max 上看到很多很多亞伯拉罕作品。
其中,亞伯拉罕前幾個月已經確定,將與《逃出絕命鎮》(Get Out) 的喬登皮爾 (Jordan Peele) 共同攜手,為 HBO 打造一部改編自暢銷小說《洛夫克拉夫特之鄉:逃出絕命村》(Lovecraft Country) 的影集。故事描述在黑白種族歧視最嚴重的 50 年代裡,倒楣的黑人主角不但要冒著無所不在的白人霸凌風險、還要跨越州境、躲避警方無理與無禮的盤查、深入從未聽過的神祕小鎮、從詭異的崇拜洛夫克拉夫特 (Lovecraft) 邪教手上拯救父親……這還不夠糟,神秘的巨大怪物正等著主角們大駕光臨。
所以亞伯拉罕已經與 HBO 眉來眼去一陣子了,這讓他接受華納的獨家合約多了一點合理性。但是等等,我們還沒聽過蘋果高大上的合約內容呢。而有句話說得好:
「你想用錢來收買我嗎?這是對我的侮辱!我本想這樣大聲斥責他,但錢實在是太多了。」
錢實在是太多了,對蘋果來說,這麼多錢都是拿來換取他們喜歡的事物。而誰不喜歡亞伯拉罕呢?比照華納開出的 2.5 億美金高價、外加每年獎金另計的豐厚五年合約,蘋果展現了他們有多「喜歡」亞伯拉罕:五年合約 7.5 億美金,整整是華納的 3 倍。
等等,話還沒說完,如果亞伯拉罕決定未來五年以蘋果為家,哪裡都不去,他所有的產出都提供給蘋果,那麼亞伯拉罕可以拿到……10 億美金。是的,10 億,而且別忘了,每年年度獎金還不包括於其中。
若為自由故,10 億鎂可拋
10 億美金代表著你往後的 50 年餘生,每天都可以花掉台幣 150 萬。這根本不是污辱,我喜歡這種污辱,快來弄污我吧。但是亞伯拉罕拒絕了,而且他的拒絕振振有詞,可不是用什麼「千金難奪匹夫志」這種好聽話來搪塞我們。首先,獨佔合約需要慎重思考──其實任何合約都要慎重思考。蘋果的五年獨佔合約,代表亞伯拉罕未來五年內執導或製作的影集、電影或其他作品,都只能透過蘋果發行。
如果蘋果是一間好萊塢老字號的電影公司也就算了,那麼它就擁有遍布全美的發行管道、合作戲院、乃至全球的代理商、分公司與關係良好的外國發行商。但是蘋果不是,它是一間科技公司,它最紅的媒體相關事業是幫忙賣歌的 iTunes store,意味著它過去數十年來最在行的工作並不是製作內容或發行內容。
雖然 iPhone 等裝置火紅,但這些數位裝置都不是好萊塢熟悉的發行管道,即便蘋果能在亞伯拉罕的最新《星際大戰》電影上映第一天,就將電影免費推送給全球 10 億 iPhone 用戶觀看,但是這樣做的風險仍然很高──網飛光是說服好萊塢線上串流平台是未來大勢所趨就花了很長的時間。更何況,蘋果並不擁有《星際大戰》。
沒錯,第二個最重要的理由,就在於蘋果並不擁有任何的影視 IP。偏偏亞伯拉罕是好萊塢最會操作 IP 的電影大亨,他現在已經操刀過《星際大戰》系列、《星際爭霸戰》(Star Trek) 系列、《不可能的任務》(Mission: Impossible) 系列等等影史最偉大的電影系列 IP,而這些 IP 都讓亞伯拉罕與壞機器人賺到頭昏眼花。
如果漫威影業哪天想讓亞伯拉罕負責某個超級英雄宇宙──例如變種人或是紐約街頭捍衛者等等──他絕對能夠勝任這個重擔。但是蘋果過去並沒有經營過這些智慧財產,而儘管他們家財萬貫,如今人人都對智慧財產看得比天還重──因為 IP 可以讓你賺到世界末日為止──現在蘋果要取得某些經典的 IP 權利,困難性變得非常地高。
相對而言,華納的 2.5 億美金合約看起來好像不多(其實已經很多了),但是一來華納並不是合約綁死亞伯拉罕,讓他可以繼續與迪士尼之類的公司合作《星際大戰》這樣的電影;二來,華納本身歷史悠久,可以開發的 IP 不勝枚舉。
從兔寶寶卡通、漢娜巴柏拉 (Hanna-Barbera) 動畫(《摩登原始人》系列)等闔家觀賞的動畫系列、再到新線影業 (New Line Cinema) 的恐怖系列(鬼王佛萊迪與《厲陰宅》電影宇宙)、另外還有《哈利波特》、《駭客任務》這些經典系列、別忘了還有偉大的 DC 宇宙……
華納媒體從來都不缺題目,只要你講得出來,幾乎每種電影類型,華納都有部對應的代表作品。
J.J. 亞伯拉罕的例子,鮮明了點出了現今好萊塢片商大戰的本質:IP 仍然是好萊塢最熱愛的寶物 (Precious)。
誰能掌握 IP,誰就有較多的勝算。而像是亞伯拉罕這樣非常會操作 IP 的重量級製作人而言,當然會是各家平台兵馬必爭的人選:10 億美金還算太便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