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智在與惡評長達 8 年的官司中勝訴,此案能否成爲根除惡評的關鍵備受所有人民的關注!
2015 年 A 某涉嫌在有關秀智的報道貼文中留下許多惡評,包括:
「只會利用新聞炒熱度的泡沫,不就是個國民酒店女」、「永遠的電影爛尾秀智」、「JYP真會炒話題」
等惡意的虛假內容,當時秀智以侮辱罪起訴了 A 某。
檢察機關在一審向法官主張 A 某有罪,並獲得法院判其罰款100萬韓元,不過 A 某仍主張無罪,甚至請求正式審判。二審中,法官認爲雖然 A 某表達多少有些誇張,但同時也表示
「考慮到藝人是大眾關注的對象,在判斷侮辱罪成立與否時,應該適用與非藝人不同的標準」
最終判 A 某無罪。
但檢察機關不服二審的判決,因此本案件最終轉交給了大法院。大法院上訴審裁判部認爲
「『國民酒店女』不僅疑似揭露受害者的私生活,還暗示了受害者不是大眾眼前的清純形象,足以降低女藝人受害者的社會評價和其侮辱表現。」
並將案件撤銷重回二審,二審裁判部根據大法院的判斷宗旨,最終判處 A 某罰款50萬韓元。A 某雖然再次上訴,但大法院以原審判決正當爲由駁回上訴,結束了長達 8 年的漫長鬥爭。
藝人們遭受到惡評導致身心俱疲與形象受損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往後也會不斷出現針對不同藝人的惡意留言,更加艱苦的現實是,就算藝人以法律應對,也很難根除惡意評論的留言者。秀智在長達 8 年的鬥爭中,最終確定了 A 某的侮辱罪與罰款,展現出韓國有辦法以法律制裁那些惡意評論者。許多人也期盼未來在藝人面對惡評的上訴成功機率能持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