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來到1月19日,文策院則發出新聞稿,指出為更貼近國際市場需求、擴大投資績效,推出「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TICP 2.0),並表示業者可依自己的需求或資金規模預算,選擇適合的「兩大方案」遞件。而未來申請的專案也須具備台灣元素、國際合資或合製、國際通路等三要素,並經過投資評估審議程序。
文策院進一步表示,國際合作投資一直是文策院的重點工作項目之一,在優化升級新方案的過程中,方案的申請與審議皆未停止,近日也陸續收到包括台日合製、台韓合製、台馬合製等案件的投資案申請。
新方案優化升級有以下三大重點。
- 提高投資比例:為鼓勵更多具台灣元素的案件,原投資比例上限僅30%,未來台灣元素濃度更高的案件,投資比例最高可達49%。
- 取消投資金額上限:為促成國際指標投資案落地在台灣,原單一案件投資上限為30萬美元,未來能有機會取得更多資金的支持,單一案件沒有投資金額之限制。
- 投資案件更多元:為增加台灣作品的國際市場能見度,原方案投資較多屬中小型的非商業電影,未來可投資更多商業片、紀錄片等多元類型且具市場潛力的影視作品。

文化部長史哲。
台灣影視業界專業人士共同具名連署聲明
面對文策院的回應,包含知名影人如李康生、廖慶松、杜篤之、王琮、李耀華、姚經玉、黃茂昌、許肇任、樓一安、沈可尚、王禮霖、王誌成、嚴振欽等逾百名幕前、幕後影人共同具名連署發出聲明。
聲明中指出文策院在缺乏與產業充分的溝通討論,單方面發布「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依然沒有同步公告細部的申請辦法、審核流程及標準,也不清楚適用的類型是否依然維持多元性。
更強調,不論是方案一或方案二,所謂的優化 2.0都僅是將原有已運行多年的國發基金方案,或是多元內容開發暨投資規章 ,拼湊套進國際合製的專業範疇。
聲明進一步表示,這些現存方案的申請條件、方式、限制等等,與「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 1.0」完全不同,文策院試圖使用「優化、加碼、升級」的話術對外隱瞞事實。
而台灣影視產業工作人員也表示,文策院由始至終,沒有正式公告「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 1.0」的終止、暫緩,亦或是所謂升級、加碼的相關細節,更沒有與業界溝通討論任何新舊方案的銜接配套措施。
憂心此舉對台灣與國際合製的產業生態系帶來嚴重影響,且文策院在政策上的不明確、不透明,也引起世界各國影視機構及國際媒體的關切。甚至讓接下來合作的案子停擺,並產生信任危機,有可能傷害台灣影視產業在國際上的形象與信譽。
對此,連署的台灣影視工作人員,有以下三點訴求。
- 立即與產業針對所謂「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以及其對於國際合製的適用性,進行公開的對話討論。
- 在尚未將「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與業界公開說明之前,原先的「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規章與申請機制應持續適用,且不得惡意對符合資格的案件不予受理、審核或通過。
- 未來任何政策轉變,皆須公開透明,與業界妥善溝通,以確保有足夠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護影視產業生態系的健康、穩定,以及與文策院的互信基礎。
至此,文策院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