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搜選書】《狂野電影史:跟著昆汀.塔倫提諾飆電影》:回到 70 年代,一窺滋養鬼才導演的電影面貌

電影神搜

對當代電影史而言,昆汀塔倫提諾無疑是最具影響力的導演之一。從《黑色追緝令》到《從前,有個好萊塢》,被譽為鬼才的昆汀,為電影敘事與美學帶來一股活水,僅用九部電影就奠定自己於影壇的大師地位。這些年來,昆汀的十部電影宣言,蔚為影壇最津津樂道的話題。

在我們等來他宣稱的收山之作之前,昆汀出版的這本《狂野電影史》,令我們想起,投身電影產業之前,昆汀只是一個熱愛電影的錄影帶出租店店員;同時也讓我們想到,那部謠傳被棄置的第十部電影《影評人》。非科班出身的他,憑藉著對電影的狂熱,如同海綿一般,貪婪地從各種媒材汲取而來的電影養分。現在,《狂野電影史》推出了中文版,昆汀透過文字,帶我們回到他還是小小影迷的 70 年代,一窺這些滋養他的電影面貌。

昆汀塔倫提諾

以下擷取自《狂野電影史:跟著昆汀.塔倫提諾飆電影》第一章


小昆汀看大電影

一九六○年代末、七○年代初,座落於洛杉磯的「蒂芬尼戲院」(Tiffany Theater)是具有獨特文化資產的地標。這個戲院置身於好萊塢林立的眾多電影院當中,但是特色鮮明。首先,它並不位於好萊塢大道(Hollywood Boulevard)。在好萊塢戲院群中,只有「圓頂戲院」(Pacific Cinerama Dome)傲立於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和藤街(Vine Street)的交叉口,其他大戲院都位處老好萊塢遊客最後的避風港──好萊塢大道上。

大白天裡,好萊塢大道上遊客熙熙攘攘,他們參觀好萊塢蠟像館,低著頭走過星光大道(Walk of Fame),細數腳下經過的明星大名〔看哪,老婆,艾迪.坎托(Look Marge, Eddie Cantor)呢。譯按:Marge是很普通的鄉下女人名字,艾迪.坎托是一九三○、四○年代老牌藝人〕。好萊塢大道吸引了所有的遊客,這裡有聞名世界的中國戲院(Grauman’s Chinese Theatre)、埃及戲院(Egyptian)、派拉蒙戲院(Paramount)、潘特吉斯戲院(Pantages)和時尚戲院(Vogue)等。然而,一到日落,遊客們紛紛回到下榻的假日飯店, 好萊塢大道便立刻被屬於夜晚的人們佔領,變成「怪奇好萊巫」(Hollyweird)。

不過,蒂芬尼戲院不僅位於日落大道,也在拉布雷亞街(La Brea)以西的日落大道上,這一區是日落大道西段(Sunset Strip)。

所以,這有差嗎?

差別可大呢。

在那個年代,古典好萊塢的懷舊情緒大肆席捲這片地帶。勞萊與哈台(Laurel and Hardy)、菲爾茲(W. C. Fields)、查理.卓別林(Charlie Chaplin)、卡洛夫(Boris Karloff)的科學怪人(Frankenstein)、金剛(King Kong)、珍.哈露(Jean Harlow)與亨佛萊.鮑嘉(Humphrey Bogart)的畫像、圖畫和壁畫隨處可見〔這時間點也是伊蓮.哈夫拉(Elaine Havelock)著名迷幻海報風行的年代〕。特別是在好萊塢中心區(拉布雷亞街以東)。然而,一旦你沿著日落大道往西開車過拉布雷亞街,這條大道就變成了「日落大道」,從老電影發展出來的懷舊好萊塢逐漸消失,這區的好萊塢變成了嬉皮夜店的集散地,年輕文化取代了古典好萊塢。充斥在這區的搖滾夜店(Whisky a Go Go, London Fog, Pandora’s Box),讓「日落大道」名噪一時。

就在這塊搖滾夜店區,本.法蘭克咖啡店(Ben Frank’s Coffee Shop)的對面就是蒂芬尼戲院。

蒂芬尼戲院不會放映像《孤雛淚》(Oliver!)、《國際機場》(Airport)、《萬世師表》(Goodbye, Mr. Chips)、《飛天萬能車》(Chitty Chitty Bang Bang)、《金龜車》(Love Bug)這類的電影,甚至也不會放《霹靂彈》(Thunderball)。蒂芬尼是《浮士托音樂節》(Woodstock)、《變調搖滾樂》(Gimme Shelter)、《黃色潛水艇》(Yellow Submarine)、《愛麗絲餐廳》(Alice’s Restaurant)、《安迪.沃荷的垃圾》(Andy Warhol’s Trash)、《安迪.沃荷的科學怪人》(Andy Warhol’s Frankenstein)以及勞勃.道尼(Robert Downey)的《龐德》(Pound)等電影的老家。

這些電影都是蒂芬尼戲院會放的片子。雖然蒂芬尼不是洛杉磯第一家放映《洛基恐怖秀》(The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的戲院,甚至也不是第一家固定放映午夜電影的戲院。但從這部電影後來成為電影史的傳奇來看,蒂芬尼戲院是第一個真正讓《洛基恐怖秀》現象全面爆發的地方──這裡的觀眾會扮裝前來戲院赴會,台上有配合電影劇情的表演、恐怖驚悚短片的放映、主題之夜等。整個七○年代,蒂芬尼一直是反文化藥物電影的大本營。有些片子成功了〔法蘭克.扎帕的《兩百家旅館》(Frank Zappa’s 200 Motels)〕,有些卻不然〔佛雷迪.法蘭西斯(Freddie Francis)導演、哈利.尼爾遜(Harry Nilsson)與 林哥.史達(Ringo Starr)主演的《吸血鬼之子》(Son of Dracula)〕。

一九六八到一九七一年間出現的反文化電影,無論品質好壞,都令人興奮雀躍。這類電影需要觀眾群聚一起看,最好嗑藥嗑到嗨再看。不過很快地,蒂芬尼風光不再,因為一九七二年開始出現的嗑藥電影(niche marke)已是小眾電影市場的後期了。

如果蒂芬尼戲院有個最輝煌年代,那就是一九七○年。

在這一年,我剛滿七歲,第一次去蒂芬尼戲院看電影,當時我媽(康妮)和我的繼父(科特)帶我去了一場雙片聯映(Double Feature)──約翰.艾維森(John G. Avildsen)的《喬》(Joe)和卡爾.雷納(Carl Reiner)的《爸爸去哪兒》(Where’s Poppa?)。

等等,你在七歲時就看了《喬》和《爸爸去哪兒》的雙片聯映?

不要懷疑,我看過。

那是一次難忘的觀影經驗,因為我是在這個當下回溯這段記憶,但是對於當時的我,那次經驗並不算文化衝擊。如果依據作家馬克.哈里斯(Mark Harris)的時間表,新好萊塢革命開始於一九六七年。所以,我最初去戲院看電影那幾年(我出生於一九六三年)正好是革命的開始(一九六七年),

電影革命戰爭(一九六八—六九年),以及革命戰爭勝利的那一年(一九七○年)。這一年,新好萊塢正式取代舊好萊塢。

艾維森的《喬》在一九七○年上映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計程車司機》(Taxi Driver)顯然受到這部片的影響〕。可惜的是,在過去的五十年間,這部衝擊力超強的電影已漸漸被遺忘了。這部片講述了一位煩惱的上層中產階級父親〔由丹尼斯.派崔克(Dennis Patrick)飾演〕,在當時的嬉皮藥物文化風潮中,他失去了女兒〔蘇珊.莎蘭登(Susan Sarandon)飾演,這是她的銀幕處女作〕。

派崔克來到女兒與她廢物吸毒男友合租的骯髒公寓,後來打爛了他的頭(當時女兒不在場)。他孤坐在一家小酒館,思考他剛犯下的暴力犯罪時,碰到了一個名叫喬的種族主義、嗓門特大的藍領工人〔由彼得.波爾(Peter Boyle)飾演,演出非常精彩〕。剛下班的喬在酒吧坐下來喝啤酒,開始對嬉皮、黑人和一九七○年代的社運份子,大聲咆哮,喊著「不喜歡美國就滾蛋」(America, love it or leave it)。在這個勞工階級出沒的小酒館裡,根本沒有人要鳥他(酒保甚至對他說,而且顯然不是第一次:「喬,你鬧夠了吧!」

喬的呢喃自語,最後感慨地吐出一句:「應該有人把他們(嬉皮)都殺了」。嗯,派崔克剛殺了一個這樣的嬉皮,他默默地在酒吧裡懺悔,只有喬聽到了他的心聲。

接下來是兩個不同階級男性之間詭異的對立,彼此間也產生一種共生關係。他們並非完全是朋友(喬其實在趁機敲詐這位痛苦的父親),但在一種帶著黑色幽默的扭曲過程中,他們真的變成朋友。

這位德高望重的中產主管階級男性,肯定了這位底層階級,鬼吼鬼叫的藍領髒鬼的法西斯咆哮。

喬彷彿想利用敲詐來脅迫派崔克加入自己這一國,他分享了這位殺人者的黑暗秘密,從某方面來看,也共同承擔了殺人罪責。如此的機制作用,釋放了藍領階層的慾望和壓抑,也抹除了上層文化人的罪惡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目的性的正義。最後,這兩個男人配戴自動機關槍,在一個悲劇性的、具有諷刺意味的定格畫面中,父親處決了自己的女兒。

這片子很厲害吧?你一定也同意。

但是,我如此這般劇情描述,根本無法表達這部片有他媽的多好玩。

《喬》是一部殘忍、醜陋、暴力的電影,一部以探討美國階級為核心的黑色喜劇,其中帶著一絲諷刺,也帶著一份野蠻的惡趣味。片中呈現的藍領階層、中上階層和年輕人文化,都用惡質的角色來象徵(片中的每個男性都是討人厭的白癡)。

從今天的角度,把《喬》定位成黑色喜劇,可能有所爭議。但是這部片剛上映時,絕對不是如此。我當時看完了《喬》,馬上把這部片晉升為我所看過最慘烈的電影(這個地位,一直到四年後我看了《左邊最後那棟房子》(The Last House on the Left)後才跌落排行榜)。老實說,這片子最讓我毛骨悚然的部分,是片子一開始兩個毒蟲居住公寓的髒臭。它真的很讓我反胃〔即使《瘋狂雜誌》(Mad Magazine)惡搞毒蟲公寓的誇張呈現,也讓我感覺有點不舒服〕。然而在一九七○年,蒂芬尼戲院的觀眾剛開始看這部片時都很安靜。

不過,當丹尼斯.派崔克走進小酒館,彼得.波爾扮演的喬一出場,觀眾就開始爆笑了。成年觀眾馬上從帶著厭惡情緒的沉默,一秒變成高昂的終極興奮。我記得幾乎喬所說的每一句屁話,都把觀眾搞到爆笑。那是一種高層次的笑;他們在笑喬。但他們是也是與彼得.波爾一起笑,波爾帶著自然的原力,融入了整部電影。才華洋溢的編劇諾曼.韋克斯勒(Norman Wexler)為他寫了一堆超誇張的台詞。而波爾的喜劇演出,舒緩了這部片的單調醜陋。

喬並沒有因此變得比較討人喜歡,但他確實把大家逗樂了。

艾維森結合彼得.波爾的超級喜劇演出,加上這場殘酷野蠻的垃圾戲,調配出一杯混合了屎尿的雞尾酒,一種讓人覺得很煩的美味。

喬說出來的滿嘴幹話令人崩潰。就像幾年後的《鬼馬雙警》(Freebie and the Bean)一樣,觀眾或許會因為自己笑了出來而感到罪惡,但是我要告訴你,他們就是笑了。即使年僅七歲的我也笑了。那並不是因為我聽得懂喬在說什麼,或者是我很欣賞諾曼.韋克斯勒的對白。我所以會笑,原因有三:第一,整場戲院的成年人都在笑。第二,即使是我,也進得去波爾表演的喜劇氣氛。第三,喬一直在謾罵,對於一個小朋友,看到一個好玩的人亂罵一通,簡直好玩死了。我記得當那場酒館戲的笑聲開始稍微平息下來時,喬從酒吧凳子上一躍而起,走去點唱機,丟了些硬幣進去。他一看到點唱機上的歌單(我猜)都是黑人靈魂音樂,馬上開始大吼:「媽的了,連他媽的音樂都被他們搞爛了!」蒂芬尼戲院內的觀眾,馬上爆出更大更猛的笑聲。

但酒吧戲結束後,丹尼斯.派崔克和他的老婆去喬家裡吃飯之後的某個時刻,我睡著了。我因此錯過了喬和他的新信徒大開殺戒,狂砍嬉皮的整場戲。對此,我媽深感欣慰。

那天晚上開車回家的路上,我記得媽媽對科特說:「我很高興昆汀在電影放完之前就睡著了。我不想讓他看到結局。」

坐在後座的我問道:「結局發生了什麼事?」

柯特對我補充了我錯過的情節:「嗯,喬和那個父親最後開槍殺死了一堆嬉皮。一陣混亂中,父親最後殺死了自己的女兒。」

「電影一開始的那個女嬉皮?」我問。

「是的。」

「為什麼他要殺死她?」我問。

「嗯,他不是故意要殺她的」他告訴我。

然後我問:「他很難過嗎?」

我媽接話說:「是的,昆汀,他非常難過。」

好吧,我可能睡過了《喬》的後半段,但是電影結束,燈光亮起,我就醒過來了。不一會兒,蒂芬尼雙片聯映的第二部片開始了,那是一部更誇張的喜劇:《爸爸去哪兒》。

當喬治.席格(George Segal)套上大猩猩衣服,露絲.戈登(Ruth Gordon)一拳打在他的蛋蛋上,這部片就已經征服了我。

在那個年代,喜劇的最高境界莫過於一個穿著大猩猩衣服的人,而唯一比這更有趣的,就是一個人被打蛋蛋。所以,一個穿大猩猩衣服的人被打蛋蛋,應該就是喜劇的天花板了。不用說,這部電影就這樣一路歡鬧下去。雖然時間已經很晚,我還是把這部電影看到最後。

自從那次之後,我再也沒有把《爸爸去哪兒》整部片看完。但許多視覺上的瞬間,已經深深刻印在我的腦中,無論當時我是否真的看懂了。

羅恩.萊布曼(Ron Leibman)扮演喬治.席格的弟弟。他被黑人壞蛋一路追著穿過中央公園。

羅恩在電梯裡赤身露體,站在旁邊的女人欲哭無淚。

當然,最讓我震驚的時刻(從觀眾的反應來看,其他人也是如此),就是露絲.戈登一口咬住喬治.席格的屁股。

我記得當壞人在公園裡追羅恩時,我問媽媽:

「為什麼那些黑人要追他?」

「因為他們在搶劫他。」她說。

「為什麼他們要搶劫他?」我問

然後她說,「因為這是一部喜劇,而他們只是在搞笑。」

就在那一刻,我生命的字典中開始有了嘲諷的概念。當時,我年輕的父母經常去看電影,而且都會帶我一起去。我想他們原本大可找個人來解決我(通常都是交由我的祖母桃樂蒂來照顧我),但他們卻願意讓我當跟屁蟲。不過,他們肯讓我當跟屁蟲的一大原因是,我知道什麼時候該閉嘴。

在白天,我可以當一個正常的(討人厭的)小孩。就像大部分的小孩一樣,問一堆笨問題,耍孩子氣,耍無賴,耍自私。但是,如果他們晚上帶我出去,去一家高檔餐館,或者去酒吧(有時他們會帶我去,因為科特在鋼琴吧演奏),或者夜店(他們也常帶我去),或者看電影,甚至與另一對夫妻來個四人約會,我就會心知肚明,這時我應該進入大人模式。如果我想在大人模式裡混,我的小屁股最好繃緊一點。基本上,這就是說你不能再問笨的問題,也不要誤以為你是這晚上的主角(並不是)。大人們在那裡聊天打屁,說說笑笑,開開玩笑。我所能做的是就是閉上嘴巴,讓大人們玩他們的,不要耍孩子氣干擾他們。我知道沒有人真正關心我對於剛剛看完的電影(除非電影很可愛)的看法,或者對這一晚上的感想。倒並不是說如果我違反規則,就會受到嚴厲處罰。但是我得到的指令,就是表現得成熟乖巧。因為,如果我像個幼稚的討厭鬼,我就得留在家裡與保母過一晚。而他們則出去大玩特玩。我不想待在家裡!我想和他們一起出去玩!我想進入成人模式!

在某些方面,我就像一個兒童版的「灰熊人」(Grizzly Man),我在夜晚偷偷觀察大人們的自然棲息地。對我來說,閉上嘴巴,睜大眼睛,打開耳朵,就是我的最佳方針。

這,就是小孩不在場的時候,大人所做的事情。

這,就是成年人的社交行為。

這,就是他們在一起說話說的東西。這,就是他們愛做的狗屁事。

這就是他們覺得有趣的狗屁東西。

我不確定這會不會就是我媽的意圖,然而,他們正是在教育我在成人世界如何與人互動。他們帶我去看電影,我的責任就是坐著看電影,無論我是否喜歡這部電影。

是喔,那些大人們看的電影,有些片真他媽有夠讚!

《外科醫生》(MASH)、《荒野大鏢客三部曲》(Dollars Trilogy)、《血染雪山堡》(Where Eagles Dare)、《教父》(The Godfather)、《緊急追捕令》(Dirty Harry)、《霹靂神探》(The French Connection)、《俏冤家》(The Owl and the Pussycat)和《警網鐵金剛》(Bullitt)。然而對一個八、九歲的孩子來說,有些片真是他媽的無聊。《獵愛的人》(Carnal Knowledge)?《女狐》(The Fox)?《絕代美人》(Isadora)?《血腥的星期天》(Sunday Bloody Sunday)?《柳巷芳草》(Klute)?《花落遺恨天》(Goodbye, Columbus)?《模特兒店》(Model Shop)?《狂婦日記》(Diary of a Mad Housewife)?

但是我知道,當他們在看電影時,沒有人會在乎我是不是也覺得很有趣。

我確定我以前一定說過這樣的話:「嘿,媽,這好無聊。」我也確定她一定回了我一句:「聽好,昆汀,如果我們晚上帶你出去玩,你不給我好過,下次我們就把你留在家裡(和保母一起)。如果你比較想待在家裡看電視,而我和你爸爸出去玩,玩個爽──沒問題──我們下次就看著辦。你自己衡量一下吧。」

好吧,我決定了。我要和他們出去。

規則一:不要當個討厭鬼。

規則二:看電影時不要問笨問題。

也許電影開始放映時還可以問一、兩個問題,接下來,我就得自求多福了。有任何問題,都必須等到電影放完之後才能發問。大部分的情況下,我都能遵守規則。雖然也有例外。有時我媽和她朋友會講起他們帶我去看《獵愛的人》的趣事。亞特.葛芬柯(Art Garfunkel)費盡心機說服甘蒂絲.柏根(Candice Bergen)和他做愛。他們之間的對話長這樣:「來吧,我們來做吧?」「我不想做。」「你答應過我你要做的?」「我不想做。」「其他人都在做。」

然後,我用我九歲男童最尖的嗓音,大剌剌地問:「媽……他們想做什麼?」根據我媽的說法,這句話讓整個戲院的成年人笑到爆開。

還有,我發現《虎豹小霸王》(Butch Cassidy and the Sundance Kid)結局的定格畫面,意義太曖昧不清了。

「發生了什麼事啊?」我記得我有問。

「他們死了。」媽媽告訴我。

「他們死了?」我大叫。

「是的,昆汀,他們死了。」媽媽再次對我確認。

「你怎麼知道?」我機伶地繼續問。

「因為當畫面定格時,就是暗示那個意思。」她很有耐心地回答我。

我繼續追問:「妳怎麼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這是她的回答,但無法讓我滿意。

「為什麼他們不演出來呢?」我再次追問,開始情緒激動了。

然後,她顯然失去了耐心,斬釘截鐵地說:「因為他們不想演!」

然後,我只好壓低聲音,嘀咕著:「他們應該演出來的。」

即使這個結局畫面已成影史經典,我還是認同小時候的我:「他們應該演出來的。」

通常我很了解當爸媽在看電影時,並不是向他們丟問題的好時機。我知道我在看大人看的電影,有些東西我無法理解。但是對於我,要去理解《女狐》中桑迪.丹尼斯(Sandy Dennis)和安妮.海伍德(Anne Heywood)之間的女同性戀關係,並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我爸媽玩得很開心,他們晚上出去玩,我可以和他們在一起,這才是最重要的。我也知道,提出問題的適當時機,是電影結束之後,開車回家的路上。

小孩子讀大人的書,有些詞句他們看不懂。但是根據上下文,根據句子的段落安排,有時他們也可以弄清意思。小孩子看大人的電影,也是如此。

很明顯,有些東西就是超出了你的理解範圍,你爸媽也希望你看不懂。但是有些東西,即使不能完全洞悉它們的意義,我也能體會個中奧妙。

尤其是那種一屋子成年人都會一起大笑的笑話。在一個擠滿成人的空間,我是唯一的小朋友,混在裡頭一起看成人看的電影,那真的是超酷的。當我聽到有人在笑,(通常)我都會猜出那可能是壞壞的東西。有時即使無法領悟,我依然可以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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