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The Trial of the Chicago 7) 電影在 10 月 17 日於 Netflix 上架,而這部集結豪華卡司的電影是改編自真實事件,描述 1968 年美國八名社運領袖因反越戰發起的抗議行動,遭政府指控煽動暴動,而一場全世界都在看的「法庭攻防戰」就此展開。
而這篇文章將解析「歷史真實事件」與改編電影的不同之處,讓大家能更清楚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
電影核心是改編自「1968 年民主黨全國大會抗議活動」 (1968 Democratic National Convention protest activity) 事件,當時因民主黨總統詹森擴大美國參與越南戰爭的角色,而引來社會不少反對的聲音,當時詹森雖宣布放棄競選連任,但民主黨提名候選人之一的休伯特漢弗萊,卻也沒有堅決反對越戰,模稜兩可的態度,引來各種反戰政治團體的不滿,他們不約而同來到民主黨全國大會主辦地「芝加哥」,而本該是和平示威的活動,卻不幸演變成嚴重的警民衝突。
*民主黨全國大會:是民主黨提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名單的大會,自 1832 年開始就在總統初選期間舉辦。
接著,共和黨候選人理察尼克森於 1969 年一月上台,命令旗下機關對反戰團體起訴,湯姆海登、藍尼戴維斯、傑瑞魯賓、艾比霍夫曼、戴林傑、巴比希爾等八人,被指控在芝加哥煽動暴動,被稱為「芝加哥八君子」(Chicago 8),遭起訴的八人分屬不同團體,湯姆海登和藍尼戴維斯領導「學生民主會」;傑瑞魯賓與艾比霍夫曼領導「青年國際黨」,又稱為「青痞」;巴比希爾則是「黑豹黨」領袖。也因起訴對象有嬉皮、和平主義者與黑人勢力團體,這場審判被稱為「擺樣子公審」(show trial),唯一目的是展示政府對被告人的指控,當眾宣讀判決為了對公眾警告,像是一場作秀,比起「正義」,更像是政治報復。
以下是劇中主要角色與真實的對比照,由上至下分別為:
薩夏拜倫柯恩飾演艾比霍夫曼:「青年國際黨」 (Yapies) 的聯合創始人,他的脫口秀往往是推動劇情的關鍵,熟知許多心理學和文學知識,被視為人本主義心理學之父,1989年他在家中自殺,為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
傑瑞米史壯飾演傑瑞魯賓:「青年國際黨」 (Yapies) 的聯合創始人,研究社會學的專家,原本該角色要由賽斯羅根飾演,為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最終成為證券經紀人,在 1994 年車禍過世。
法蘭克蘭吉拉飾演朱利葉斯霍夫曼:負責審理「芝加哥七人案」的法官,被許多同行認為是最帶有歧視與偏見的知名人物。
馬克勞倫斯飾演威廉庫斯特勒:為「芝加哥七人」的辯護律師,是知名的民權運動家,對於法官的偏見加以質疑和反擊。
葉海亞阿巴杜馬汀二世飾演巴比希爾:黑豹黨成立人之一,為此案的第八名被吿,後來他因沒有律師幫忙辯護,且在法庭遭違反人權對待,在庭上被宣告為無效審判,脫離被告行列,而此角色原先打算由強納森馬傑斯飾演。
艾迪瑞德曼飾演的湯姆海登:「學生民主會」 (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SDS) 這個團體的發起者,是促進近代學生政治運動和新左派崛起的關鍵人物,為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後來成為加州議員,並當選六屆,順帶一提,湯姆海登的第二任妻子是知名女星珍芳達,兒子是演員特洛伊加里蒂。
喬瑟夫高登李維飾演理察 H 舒茲:負責起訴芝加哥七人組的檢察官之一,與電影富同理心的設定不同,他當時於法庭對「芝加哥七人」帶有很大敵意。
米高基頓飾演拉姆齊克拉克:在詹森總統就任時,曾服務於美國司法部,於 1967 年至 1969 年擔任美國司法部長,他在《1965年投票權利法》與《1968年公民權利法》兩個法案扮演重要的推動角色,為「芝加哥七人」擔任辯護證人,歷史上曾替許多像海珊這類的爭議性人物辯護。
Daniel Flaherty 飾演約翰弗羅因斯:為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後來被作為表達政府是公正善良的政治旗子,被判無罪。
Noah Robbins 飾演李維納:為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同樣也是被叛無罪的政治旗子。
JC 麥肯齊飾演湯姆福蘭:負責起訴「芝加哥七人」的檢察官之一,真實歷史上擔任跟電視媒體討論案情的代表人物。
本申克曼 (Ben Shenkman) 飾演 Leonard Weinglass:為「芝加哥七人」的辯護律師,教導刑法辯論的知名教授。
小凱文哈里斯飾演弗萊德漢普頓:黑豹黨高層,巴比希爾於法庭時都能看見他在場,審判期間被 FBI 執法人員殺害,他的死引起許多人質疑,認為這是帶有種族歧視且政治意味的暗殺行動。
約翰多曼飾演約翰 N 米歇爾:尼克森總統任內的監察總長,負責起訴「芝加哥七人」的領導者。
艾力克斯夏普飾演藍尼戴維斯: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為七人當中最早被警察毆打的人。
約翰卡羅林區飾演大衛德林格:被起訴的「芝加哥七人」之一,支持非暴力的和平革命分子,電影中為了凸顯他遭受到不公對待的憤怒,安排他毆打法警,不過事實是,他並未在審判期間與法警有衝突。